仔细想来,“高学历者可以生三胎以调整人口素质”这种建议的背后还有一个错误的逻辑——高学历者的孩子就一定是高素质的,或者高学历就等于高素质。这种绝对化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论。而且,还现实中有大量活生生的证据证明其果真是谬论。例如,清华大学的高材生当然是高学历者,但却有刘海洋这样的清华学生用硫酸泼熊测试熊的嗅觉这样遭受谴责的脑残行为。
人口素质的调整,主要依靠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而非让基因在起主要作用。表现为高学历的学校教育固然很重要,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同样也很重要。一个人的父母学历虽不高,但却懂得很多做人做事的正确道理,那么他们教育出来的孩子的素质同样高。而且,如果我们的社会有良好的风气,伦理道德得到普遍遵循,那么全民的素质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相反,仅仅有良好的学校教育,而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配合,那么高学历者再多,也不见得就能让全民的人口素质得到想当然的提高。
而且,“高学历者可生三胎”这种主张还涉嫌侵犯学历不高者生育后代的人权。人人平等现代社会公认的基本人权。因此,在生育孩子的数量上,高学历者和学历不高者也应该平等。也就是说,不能很不平等地让高学历者合法生育的孩子的数量多于学历不高者。并且,如果真实行了“高学历者可生三胎”,恐怕还会导致学历不高者被禁止生育孩子的后续危险。
总而言之,“高学历者可生三胎”是经不住严密推敲的谬见,故万万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