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问题专家:
此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在庭审现场,最高法应用法学研究所专家陈敏作证时说,被告人在长期受虐,压抑情绪,而产生绝望时,会暴发以死相拼的不良情绪,但不会对其他的对象产生伤害的行为。
也就是说,暴发报复的念头和行为,有特定的对象,对社会的危害不具扩散性。
陈敏在接受采访时说,姚某故意杀人案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我们希望在推动反家庭暴力民事立法后,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的刑事立法工作,真正从法律层面拒绝家庭暴力。”陈敏说。
律师:刚出台的意见
为轻判提供法律依据
有关女子因经受不了家庭暴力而杀死老公的案例,近几年时有发生。有的被判10年以上,有的甚至死刑。但是,本案中被告被判构成故意杀人罪,5年有期徒刑,为什么会相差这么多呢?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振良说,今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出台的《意见》第20条规定,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此意见的出台,系当前家庭暴力现象越来越多之故,为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提供了维权的法律依据。
不过,赵振良也认为,这些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有时候对于证据的把控非常困难。因此,需严格适用意见,特别是证据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