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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十岁前禁离婚引极大关注 民革中央如何修改?(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3 15:18:37    浏览次数:763    评论:0

    对此,提案建议,修改完善婚姻登记程序,审慎办理离婚登记。建立离婚登记预约制度,设置离婚熟虑期,给离婚当事人创造更多的思考时间,促使其更加慎重地处理婚姻关系。

    而且,婚姻法对妇女及未成年子女正当权益保护不够。婚姻法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当事人的离婚缺少干预,同时还缺乏对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未明确父母已经离婚的未成年人监护权归属问题;缺乏对父母探视未成年子女权利的保障;未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作出规定,现实中抚养费的确定与执行难度很大。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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