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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衡山一副县级官员汪灿被指强奸女官员 灌醉女方强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8 22:25:17    浏览次数:276    评论:0
    导读

    湖南衡山一副县级官员汪灿被指强奸女官员 灌醉女方强奸昨日有网帖爆料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某强奸女下属,作者自称受害人丈夫陈

    湖南衡山一副县级官员汪灿被指强奸女官员 灌醉女方强奸

    昨日有网帖爆料“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某强奸女下属”,作者自称受害人丈夫陈某某,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某前晚在饭局上将妻子灌醉后,在公车上与其发生关系,被陈撞破仍态度嚣张。举报人自述是民警,已鼻咽癌晚期。纪委称已移交公安刑侦部门。

    网帖:“副县长”在公车上强奸民警妻子

    2月5日,百度“衡阳吧”出现一条以受害者丈夫名义发出的举报网帖:《实名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某强奸女下属》。2月6日,衡山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此案已经移交到公安刑侦部门调查,“以相关部门调查为准”。

    据多名知情人士介绍,被举报的汪某并非副县长,而是副县级干部;受害者李某的丈夫、举报者陈某某系民警。澎湃新闻查询到,2009年衡山县公布的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中,确有陈某某。

    发帖举报者署名“陈某某”,称自己“现年32岁,系衡山县公安局民警,现实名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某强奸女下属李某”。

    网帖称,2月4日晚,因均受邀参加一前同事组织的饭局,妻子李某搭乘副县长汪某的公车(牌号为湘DF2368,系衡山县黄花新区建设指挥部所有)去福田乡某农家乐吃饭;席间,汪某等人劝李某喝下大量米酒;席毕,李某醉得不省人事,汪某将李某送至举报人住宅楼下后,支走司机,并在车后排脱去李某的裤子,“趁其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网帖称,陈某某刚好下楼散步,看到汪某的公车,以为妻子已乘坐该车回家,便用手电照射查看,却目睹汪某在车后排压在李某身上。

    “举报人喝令汪某将车门打开,但汪立即将车门反锁,趁机在里面穿裤子。”网帖称,举报人砸开车门玻璃,强行打开门,将汪某拖出来。

    “(举报人)质问汪某为何强奸李某,汪某居然大言不惭,说:你算什么东西,不要多管闲事,滚远点。 而车内的李某下身裸体,举报人将李某从车内拖出来后,李瘫倒在地,双眼迷离。”网帖称,据说汪某被带至县纪委调查后,认为县纪委没权力查处副处级干部,态度嚣张。

    网贴还称,举报人系一名长期奋战在一线的公安民警,积劳成疾,于2014年被确诊为鼻咽癌晚期。网贴配有两张图片,一张是一名男子被拉扯,一张是湘DF2368号牌轿车。

    据知情人士介绍,事发后,陈某某家属曾向微信公众平台“衡阳那些事”举报,该知情人士由此与陈某某家属获得联系。该知情人士称,汪某46岁,曾任沙泉乡党委书记;李某30岁,曾任沙泉乡妇女主任;李某的丈夫陈某某,是衡山县公安局民警。

    沙泉乡政府一值班人员证实,汪某曾任沙泉乡党委书记、李某曾任沙泉乡妇女主任,但两人目前均已调到县里,其中,李某调到团县委。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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