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中国商家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社会 » 正文

    女子被狗咬联合男友骗捐 专家:对社会信任打击巨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5 00:59:45    浏览次数:678    评论:0
    导读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安徽利辛女子为救女童被恶狗咬成重伤,得到社会各界捐助后又承认其编造真相引发网民强烈关注。网友在大呼痛心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安徽利辛女子为救女童被恶狗咬成重伤,得到社会各界捐助后又承认其编造真相”引发网民强烈关注。网友在大呼痛心的同时,对于善良之心惨遭欺骗深表厌恶。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为此,“中国网事”记者展开调查。

    为何编造“为救人被狗咬”的谎言?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安徽利辛女子为救女童被恶狗咬成重伤”一事,引发网民关注,被咬伤者李娟得到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助;21日,事件出现逆转,其男友张宏宇承认李娟并非救人被咬,而是被自家养的狗所咬,还表示女友并不知情,所有善款将用于女友治疗。“我很愧疚,对不起爱心人士”。另据报道,目前捐款超过80万元。

    21日,利辛县宣传部通报了此事详情:2015年9月2日11时许,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接城关镇大李庄李平平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妹妹李娟于9月1日晚上9时许,在利辛县工业园政通路与李郢庄交叉口处被狗咬伤,伤者已于当日在狗主人张宏宇的陪同下,送往南京一家医院抢救。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调查走访,未发现监控设施及见证人员。

    经公安机关调查,张宏宇于2015年3月租赁城关镇闫集村村民闫庆亮位于政通路东侧的破旧房屋居住并养狗。受害人李娟与张宏宇以夫妻名义在此居住,平常也帮助张宏宇饲养这些狗。当日出诊医生李某某指证,2015年9月1日21时许,急救人员在位于张宏宇租住的院落内的狗圈旁边发现已经被狗咬伤的受害人李娟,并将其送至利辛县医院进行治疗。

    据公安机关调查,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张宏宇希望引起社会关注给予捐助,编造了女友李娟下班回家时为救女童被狗咬伤的谎言,并恳求朋友闫庆亮作伪证。安排好后,张宏宇联系多家媒体,骗取媒体报道寻找根本不存在的被救女童。

    爱心捐款能追回吗?

    记者在梳理网络舆情时发现,网友对此事的看法几乎一边倒。部分网民表示对于此类事件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回捐赠款,网友“@一秒变勇士”表示:“不算诈骗吗?没有司法机关介入?大众的爱心捐款怎么办?”

    部分网友对于此类消费公众善心的行为大呼痛心,网友“@柏寒斯基”说:“大众的善心还能透支多少?”网友“@萝莉控luffy”表示:“就是你们这种自私的行为一次又一次地透支我们的同情心和爱心,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来顶你们的锅。”

    对于善款如何追回的问题,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如若属纯粹的赠予行为,捐款人有权追回,如若属公益性质的捐赠则不能追回。就此案而言,则需依据公安机关对事件的定性。如属于刑事案件,追回将由相关部门负责;如属民事纠纷,则需捐款人自行追回,而个中的成本较高。

    面对网络捐款是捐还是不捐?

    曾有过网络捐款经历的小李对记者说,今年3月,他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位校友为其患血癌的弟弟发起的求助信息,当即转发此信息并为其转账500元。小李的伯伯看到此信息也当即捐款800元。当谈及捐款的心态时,他表示,救人之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网友“@幽_靈_宮_主”表示,如果张宏宇不受到法律制裁或者不退回善款,他以后再也不捐款了。

    北京市慈善义工协会新闻发言人张慕洁表示,现在通过社交网络进行求助的信息非常多,出现此类现象不可避免。“一般来说,来自官方和公众人物的求助信息真实性更高。爱心人士在传播此类信息之前,最好先经过核实,或者通过微博等渠道与当地部门进行核实后,再发布相关信息。”

    一位社会学专家认为,此类事件的出现,对于社会信任的打击是巨大的,今后真正的慈善捐款活动也会受到影响。随着当今社会流动性大大加强,信息传播渠道也十分发达,即使是一件小事,经过传播、发酵后影响也会放大。所以,面对此类事件,做决定时要慎重。此外,目前社会和互联网上发起的捐助含有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机性,未来应加强相关的制度和组织建设,让慈善行为通过合理渠道实行,这对慈善活动也是一种保护。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41234.cn/news/show-27433.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zhongqi@41234.cn。
    0相关评论
     

    唐山工商标识 Copyright © 1998 - 2023  商家网版权所有 客户服务邮箱:zhongqi@41234.cn 商家网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9220-888按8百务通 互联网+政企事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本网站暂时未正式上线,处于调试状态,内容请忽略。

    冀ICP备1500844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