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认为在拆迁过程中,同村村民张某为“钉子户”、向拆迁方索要赔偿款过高,建国村村支部书记、科尔沁区人大代表徐庆屹,便将同村一位村民从家中约出来,持刀向对方连刺66刀致对方不治身亡。6月2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徐庆屹死缓。同时,法院以窝藏罪判决与徐庆屹关系密切的青年女子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6月9日《兰州晨报》)
66刀杀人,已足以令人骇然。更何况,杀人者徐庆屹的身份,竟然还是人大代表、村支部书记,更是为此案平添了几分悲哀。原本应该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大代表,原本应该为村民谋福利的村支书,为何要对老百姓挥刀相向?我注意到,媒体还透露了该支书的另一个身份—当地列入“旧城改造”范围后,他成为协助当地拆迁的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村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而一个毋庸讳言的现象是,拆迁在不少地方都是“头等大事”,甚至层层有责任、层层有任务。徐庆屹杀人前是否因此遭受了较大的压力,恐怕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