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拿到钱后按林某的要求写了一张欠条,并按程某的要求当着林某的面将手机中她的裸照全部删除,还对着林某发誓说以后不再跟她再要钱了,以前的事一笔钩销,可实际上,程某已将林某的裸照备份保存。
程某并未就此罢休,拿到钱后并未如约履行自己的承诺,2015年2月初,程某再次以发布林某的裸照相威胁,并以彩信的方式将林某的裸照发到林某的手机里,以表明他手机内仍有林某的裸照,要求林某再给人民币4万元,并要求林某将之前所写的3万元欠条还给他或烧掉。
林某终于不堪重压,报警求助警方,2015年2月13日,程某在其家中被抓获,当日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事拘留,2月16日经检察机关批准,次日被警方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漳州市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