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卖钱,就豪不留情,粮食、家用电器、生活用品,见什么偷什么。近日,这个疯狂作案50余起的“搬家式”盗窃团伙被齐河警方一网打尽,线索来源竟然是一块花手绢。
4月20日,齐河县公安局祝阿派出所民警到辖区走访,在村民朱某家中,墙角处有块花手绢,上面写着三个字的人名,引起民警关注。前不久,齐河县连续发生系列入院盗窃案,一伙歹徒驾驶车辆,夜间窜致农户家中,“搬家式”盗窃,有一名受害人丢失了大量金银饰品,这些饰品用花手绢包裹。这个手绢上人名与受害人名子一样。受害人的手绢怎么跑到朱某家中来?民警十分疑惑。为防止打草惊蛇,民警不动声色,离开朱某家中,而后将这一重要案件线索上报。
齐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对朱展开外围调查。朱某,男,56岁,曾因盗窃被判刑,2013年冬刑满释放,与其叔伯兄弟朱某冰(男,41岁)、朱某河(男,36岁)、朱某明(男,27岁,朱某的儿子)联系密切,经常昼伏夜出,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29日晚,刑警大队迅速展开抓捕行动,将正要开车外出做案的朱某等四人成功抓获。民警在对朱某等人寻查时大吃一惊,他们的用的冰箱、电视机、笔记本电脑等高档电器、生活用品好多是偷来了。
据初步调查,自2013年10月份以来,朱某等四人交叉结伙,窜到齐河县、济南是天桥区、长清区境内村庄,撬锁破门,实施搬家式盗窃,共作案50余起,涉案价值达30余万元。目前,朱某等四人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