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中国商家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正文

    天猫店主被约谈补税 担忧小本经营难以维系(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8 02:37:38    浏览次数:871    评论:0

    政策纳税无分网上网下

    究竟什么样的网店需要纳税?就网店征税的原则问题,新快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交易与传统的交易只是在交易形式上存在不同,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按照我国税法,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发生应税交易行为都应该申报纳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表示依法纳税不分网上交易还是网下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则有这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网店经营者如果发生属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征收范围的业务,取得收入,就应当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申报纳税。

    在征税标准上,网店和实体店是一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还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网店或实体店的经营者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并且取得的应税收入达到起征点的,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不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网店或实体店的经营者为企业的,经营网店或实体店取得的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实体店还是网店,都应当自觉登记注册、申报纳税。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41234.cn/news/show-1919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zhongqi@41234.cn。
    0相关评论
     

    唐山工商标识 Copyright © 1998 - 2023  商家网版权所有 客户服务邮箱:zhongqi@41234.cn 商家网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9220-888按8百务通 互联网+政企事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本网站暂时未正式上线,处于调试状态,内容请忽略。

    冀ICP备1500844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