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中国商家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社会 » 正文

    老人被关3年获释 嫌疑人自称认罪是因为刑讯逼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1 01:38:23    浏览次数:792    评论:0

    嫌疑人:认罪是因为刑讯逼供

    马顺贵为什么会在供认杀人的笔录上签字画押?他说之所以会承认杀人,是因为曾经受到警方的刑讯逼供。

    3月24日,在礼泉县城儿子马正华的家里,70岁的马顺贵没有想象中的愤怒。他回忆称,2010年2月18日民警接到报案赶到现场调查,2月19日他就被关到了审讯椅上做笔录。后来见他有些犯困,民警就用“小太阳”对着他照。一直到凌晨一两点,民警才让他歇了下来,“实在受不了了,我就说人是我杀的。”马顺贵说,到了2月20日,连续的“车轮战”让他实在不堪忍受,便让民警拿来纸和笔,承认自己就是杀人犯。

    检察官:明知凶手是他却无能为力

    3月26日,华商报记者到礼泉县公安局试图了解当年的办案情况,但当年的办案人员大部分都已经调离或退休。

    “为了一个案子,犯不着冒那个险。”对于刑讯逼供一说,一位民警显得有些委屈和气愤。他说,当年被抓时,马顺贵已经65岁了,对于这样一个老人,没有人会干刑讯逼供这样的傻事。

    礼泉县公安局一位参与办案的民警告诉记者,直到现在,礼泉警方仍有相当多的人认为马顺贵就是当年那起命案的凶手,只是证据没弄扎实而已。证据不扎实主要是指,作案工具(沾血砖块、刀子)没有找到,现场没有获取将马顺贵直接锁定在作案现场的证据。

    该民警说,当年测谎仪的测试结果的确也证实马顺贵在关键时候说谎,但并不能作为直接有效的法律证据。

    “明知凶手是他却无能为力。”礼泉县检察院一位参与当年办案的工作人员说,就是因为证据不足,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被放了。“在案发现场提取了一枚带血指纹,经过鉴定有4个特征与马顺贵吻合,但是国家的标准是最少7个以上特征吻合,最终无法作为有效证据。”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41234.cn/news/show-1282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zhongqi@41234.cn。
    0相关评论
     

    唐山工商标识 Copyright © 1998 - 2023  商家网版权所有 客户服务邮箱:zhongqi@41234.cn 商家网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9220-888按8百务通 互联网+政企事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本网站暂时未正式上线,处于调试状态,内容请忽略。

    冀ICP备15008440号-5